随着信用卡的普及
越来越多的人消费首选信用卡
不过
信用卡可不是用来随便挥霍的
因为
如果你不能及时偿还
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近日,肃州分局经侦大队接中国银行酒泉分行员工报称:鲁某、许某分别于2013年6月、2014年1月在该行申办信用卡一张,至2017年8月,两人分别透支消费27942元、17995.3元后逾期未还款,经银行多次催收后拒不还款,请求查处。
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并迅速调取二人涉案信用卡交易明细。最终查明犯罪嫌疑人鲁某、许某恶意透支信用卡的犯罪事实。并于近日将犯罪嫌疑人鲁某、许某抓捕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鲁某、许某对恶意透支信用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鲁某、许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追赃挽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使用信用卡一定要把握“度”,因为透支不仅涉及个人征信,按法律规定,恶意透支1万元不还款,就涉嫌信用卡诈骗。因此,如果你正在使用信用卡,请一定要理性消费,并及时还款,切勿以身试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丨分局网页
监制丨李 伟
总编丨王冬梅
编辑丨权冬梅、薛如月
投稿邮箱丨2202427494@qq.com
目前2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