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2日八仙法庭通过微信快速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胡某某的丈夫(已去世)与被告蔡某某是同乡,被告在经济困难时多次向原告丈夫借钱。2015年11月28日,被告再次到原告家借钱,原告借给被告13000元现金后,被告给原告及其丈夫出具借条,借条中明确了借款时间以及利息和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本金和利息都无果,直至原告的丈夫去世,被告也未偿还借款及利息。于是,,、利息及违约金。
八仙法庭立案后,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前去送达诉讼材料,可是被告家早已人去楼空,也更换了电话号码,无法联系。通过对街坊邻居调查得知被告一家常年外出打工,不在本地居住,最后承办法官通过各方打听,得到了被告的微信号,添加微信,确认被告身份后,法官向被告送达了相关诉讼材料。考虑到被告在外地打工回来开庭可能会需要花费一大笔费用,于是在征求原、被告同意后,决定借助微信平台审理此案。由于在庭审前承办法官通过微信、电话给被告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审理中被告很快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以调解结案。
八仙法庭自建立微信庭审调解平台以来,借助微信开庭审理了5起案件,送达了诸多诉讼材料,这种“互联网+审判+送达”的模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既方便了当事人,也比传统送达、审理更加高效、便捷,是一项司法惠民、便民的好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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