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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野火烧不尽。
6月11日,重庆检方公告一起校园“套路贷”行为,大学生网贷3000元周转做微商,结果“被套路”,不仅只拿到2000元,还以“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反复贷款十多次,欠下债务10万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高利贷,“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大学生网贷3000,却滚出10万负债
重庆检方公告显示,女大学生文某今年1月打算做微商,因手头资金紧张,通过网络向一家贷款公司借款,按照合同约定借款3000元、一个月内还清。然而,合同签订后,文某只拿到2000元,对方要求要在7天内还清贷款,而且要还3000元。
文某无奈,七天时间肯定还不清贷款。
随后贷款公司经常打电话、发信息催文某还款,见她没办法及时还清债务,就提出“借新债还旧债”,让其从另外的贷款公司借款,来填平之前的债。就这样,文某一共找了13家公司贷款。可债务不仅没有结清,反倒累计越来越多,最终竟高达10万余元。
债务越欠越多,催收方也变本加厉,开始威胁骚扰文某的亲朋好友。后来文某只好报警求助。而随着警方的侦办,一个主要针对高校学生、以贷款为名进行诈骗的团伙浮出水面。
今年4月,重庆警方分赴多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经审查,该团伙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张某某等团伙涉嫌聚集在湖南、江西、四川等地,以经营的金融、科技公司为据点,主要针对高校学生等进行网络贷款,通过事前诱骗签订合同掌控个人信息、事中肆意认定违约垒高债务、事后以采取曝光隐私、诋毁名誉等威胁手段软暴力催收,获取巨额钱财。
三步套牢借款人,周息高达30%
这起案件跟“校园贷”相似,但其中又有新的“套路”。犯罪嫌疑人到底是如何“套路”的?重庆检方对该案例进行了解读,并提醒大学生要加强警惕性。
步骤1:发"广告"招揽借款人
犯罪嫌疑人在微信群聊、贴吧、QQ兼职群、微博里打出“条件诱人”的贷款广告。通过这些广告,自然有借款人找上门,而这个借款人群体主要是学生。
联系借款人后,会让对方填各种资料,评估还款能力,填写的资料中有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亲友联系方式。这类贷款利息很高,借款人若贷款2000元,实际到手的可能只有1300-1400元,周息30%。如果借款人能接受,就商定还款期限,一般是7天,逾期费用是1天500元。
步骤2:签订合同和执行合同内容不同
要是借款人同意贷款公司的条件,就让他们在网络平台填写借款合同,那份合同上显示的利息是2%,不能改动,而且逾期费用也不会写上去。签订合同后,就给借款人打钱,还要提醒他们到期要按时还款。
为什么签订的合同和实际执行的合同内容不一样?实际执行的内容为什么不在合同中体现?检察官了解到,合同上写的内容都是合法的民间借贷内容,实际执行的内容可能有不合法的情形在其中。贷款公司在追款时,甚至可以用合法的合同去起诉不还钱的借款人,以及将合法的合同出示给借款人的亲友看,促成还款。
步骤3:逾期未还款"以贷还贷"
借款到期后,要是借款人实在还不上钱,就会推荐其他的“贷款公司”让他们去再次借贷来还债。要是借款人不接受这种方式,就会让他们去找家长或朋友借。学生没有社会经验,若是强硬地拒绝还债,“贷款公司”就会“电话轰炸”学生的老师、家长,制造心理压力。学生对自己的面子和名声比较重视,最后都要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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