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介绍及申贷、还款指南

2023-05-10 14:56:27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介绍及申贷指南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 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 8000 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 12000 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2018 年起,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贷款上限足额申办贷款,进一步发挥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作用。

三、贷款期限:

按学制加 13 年、最长不超过 20 年、最短 6 年确定。

四、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五、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 3 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 3 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六、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

2018 年凡是在我县高中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都已通过预申请。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需办理贷款时,首先要进行资格认定。

七、续贷学生办理流程及申请材料: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www.csls.cdb.com.cn 或者直接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申请材料:

①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 份。

②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1 份。

③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八、办理时间及地点:



九、大学新生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 或者直接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通过预申请的同学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4、申请材料:

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 份。

②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1 份。

③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④《申请表》原件。

十、在校大学生首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建档立卡户在校生首贷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按时办理,其他在校生首贷请先在我中心登记申请,提交申请材料(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待核查通过后通知办理。

2、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 或者直接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3、所需材料:

①、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②、省外学生贷款申请表中,只要学生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盖章即可;省内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表中,只要学校资助中心盖章即可。

③、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 份。

④、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十一、贷款注意事项:

①请所有贷款学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

②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③续贷学生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④续贷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互为委托人,其中任意一人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手续即可。

⑤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 10 月 10 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⑥有任何疑问请拨打 0912-8090499 咨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还款流程及还款方式:

1、正常还款:

①、11 月 1 日( 最后一年为 9 月1 日)以后,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www.csls.cdb.com.cn,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 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 95593 重置。

②、在 11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之间( 最后一年为 9 月 1 日至 9 月20 日之间),登录支付宝 www.alipay.com,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 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 机刷借记卡还款。

③、2018 年起,国家开发银行推出手机还款。登录支付宝手机 APP,在“便民生活”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在线还款”中录入借款学生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和学生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还款。

2、提前还款:

①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 500 元以上、且为 100 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 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 POS 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 APP 还款。

②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1 至 9 月及 12 月:每月 15 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 20 日,请于当月 20 日前还款;15 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 20 日,请于次月 20 日前还款。10 月、11 月:10 月 1 日至 15 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 10 月 20 日,请于 10 月 20 日前还款;10 月 16 日至 11 月 30 日提交申请, 利息计算至 12 月 20 日,请于 12 月 20 日前还款。

③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

④助学贷款还款地址:定边县政务大厅助学贷款窗口或定边县第二小学办公楼五楼(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912-8090499,0912-809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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