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0 10:57:08
川投能源11月16日晚公告称,公司近日获悉,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体斌已被四川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措施。刘体斌同时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川投能源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留置调查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情况。
公告称,除刘体斌外公司其他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均正常履职。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业务流程,日常经营管理由公司高管团队负责,公司高管团队已针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目前公司经营正常。
川投能源主要依托具有独特资源优势的雅砻江、大渡河、金沙江、田湾河、青衣江、天全河、尼日河、嘉陵江等流域进行水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今年前三季度,川投能源实现营业收入8.83亿元,同比下降1.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9亿元,同比增长5.02%。
川投能源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投集团”)成立于1988年10月,是四川省委省政府批准首批组建的省级大型投融资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组改革试点,是四川省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主体、重点建设项目融资和投资主体之一。
《警示函》内容显示,经查,艾力斯在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以汇总方式披露公司向前5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时,未将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视为同一客户合并列示,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警示函》内容显示,2017年12月,北京雅本科技有限公司、蔡彤就雅本化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收益保障协议。该协议属于非公开发行事项中的重要内容,对投资者投资决策具有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当予以披露。北京雅本科技有限公司、蔡彤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了上述协议,但未将上述信息通过上市公司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