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30 10:46:37
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保持不变,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协议有效期三年。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1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首次与欧洲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的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为双边经贸往来提供支持,并维护金融稳定,互换协议有效期3年。随后,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曾多次展期,最近一次续签互换协议发生在2019年10月。
记者了解到,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是指一国(地区)的央行(货币当局)与另一国(地区)的央行(货币当局)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条件下,任何一方可以一定数量的本币交换等值的对方货币,用于双边贸易投资结算或为金融市场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到期后双方换回本币,资金使用方同时支付相应利息。
建行金融市场部有关人士分析称,一方面,货币互换的直接作用是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兑成本,便利国际融资和贸易。另一方面,货币互换作为市场流动性的补充来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政策工具稳定汇率波动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宋科表示,双边货币互换通过向海外提供人民币流动性,促进了人民币贸易融资,增加了人民币国际支付。在此基础上,双边货币互换增强了海外对人民币的信心,提升了使用人民币意愿,能够进一步提升人民币国际化水平。
人民银行宏观审慎局日前发文表示,人民币国际化水平提升,丰富了境外主体在贸易、投融资和金融交易中的币种选择,有助于其多样化资产配置、分散风险,也可以更好分享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红利。人民银行先后与40个国家和地区央行及货币当局建立了本币互换安排,互换资金可用于支持贸易投资,也可用于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人民银行宏观审慎局称,将继续稳步推进央行间双边本币互换和本币结算合作,发挥好货币互换对支持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和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探索与其他东盟国家和周边国家开展本币结算(LCS)合作。推进人民币对相关国家货币直接交易,支持境外国家和地区发展当地人民币外汇市场。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英国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截至2021年末,中国人民银行与累计40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过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金额超过4.02万亿元,有效金额3.54万亿元。